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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8-06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单位概况
    咸宁市农业科学院是2011年11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科研科、产业化科、计划发展科;8个直属科研机构:果蔬研究所、粮油作物研究所、农机研究所、水产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茶叶研究所、苎麻研究所、农经研究所;分别在果蔬研究所、水产研究所加挂“都市农业研究所”、“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牌子。将市原种场、市畜牧良种场及挂牌的市良种繁育推广中心、市种畜繁育推广中心并入农科院。是全省市州级农科院中学科最为全面、功能最为齐全的农科院之一。
    全院核定事业编制77名。现有在职职工6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5人,正高级职称4人,副高级职称9人,博士1人,硕士1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咸宁市政府津贴专家4人,退休职工68人。 
    咸宁市农科院是湖北省重点农业科研单位之一。已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2项,取得重大科技成果38项,获国家、省市科技奖励38项,发表科技论文100多篇。先后育成农作物新品种6个,获得省市地方标准10项,国家专利13项,发明6项。目前主要承担国家农作物良种区域试验站、国家优质水稻原原种扩繁基地、国家农发茶叶加工项目、国家科普惠农示范基地、国家麻类产业技术体系咸宁苎麻试验站、国家茶叶产业技术体系示范县单位、湖北省苎麻栽培与收获技术推广示范站、湖北省茶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湖北省产业体系水稻和油菜试验站、“省市”共建专家大院、省茶叶创新岗位、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北省苎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北青砖茶特派员工作站等项目。
    主要职能:
    1、组织开展农业科学的应用研究,提高我市农业科学技术水平;
    2、承担国家、省、市重大农业科研任务,研究解决农业生产中关键性技术问题;
    3、组织进行多层次的农业技术开发咨询与服务工作,开展农业科技产品开发,促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4、参与全市农业科技决策工作,为全市农业科研、推广和农业生产提供决策参谋服务;
    5、负责全市农业科研成果推广运用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
    6、开展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研究和技术贸易活动,参加区域性农业开发和重大农业生产活动;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019年度工作任务:
    2019年,市农科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助推全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助力脱贫攻坚为目标,以服务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乡村振兴战略为路径,以提升科研能力和强化成果转化应用为根本,以科研平台和基地建设为支撑,以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为动力,以加强党的领导和强化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为 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我院财政预算总收入为2449.8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650.04万元增加799.77万元,增加了48%。主要是因为人员及科研项目预算增加。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91.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3.53万元;社保基金:324.5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2449.81万元。2018年预算数1650.04万元增加799.77万元,增加了48%。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多及科研项目预算增加。
   经济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性支出1307.35万元;
    2、标准公用经费126.93万元;
    3、项目支出1015.53万元
    2019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5.31万元
    经济类支出如下:
    1、基本支出:1109.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2.85;标准公用经费:126.93万元;
    2、项目支出:1015.53万元,其中,能力建设758.83万元,促进发展247.5万元,专项业务费9.2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咸宁市农科院“三公”经费预算总计为17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农业科研项目。2018预算为9万元,在去年的基础上预算增加了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及因公出国(境)预算分别为3万元和6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2019年公务车运行及维护预算为8万元,由于我单位目前有2辆公车,尚未执行公务车改革, 应作为预算追加,实际支出单位按每辆车不超过4万元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6.2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院共有公务用车车辆2辆,原种场公务用车1辆,畜牧良种场公务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并在运行过程中对《国家麻类产业技术体系咸宁市苎麻试验站》项目进行监控及绩效评价.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